跨境电商(Cross-border E-commerce) 脱胎于“小额外贸”,始于2005年,最初是以个人为主的买家借助互联网平台从境外购买产品,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,跨境卖家通过快递完成货品的运送。东南亚电商平台来赞达是阿里巴巴旗下的跨境电商平台之一,发展到今天,从涵盖的范围来看,跨境电商有以下三层含义:
从狭义上看,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于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,借助互联网络达成交易,进行支付结算,并采用快件、小包等行邮的方式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的交易过程。这一过程基本等同于跨境零售。从海关的统计口径来看,狭义的跨境电商就是在网上进行小包的买卖,其基本上针对终端消费者(即通常所说的B2C或者C2C),但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,一部分碎片化、小额批发买卖的小B类商家用户也成为消费群体(即B2小B),由于这类小B商家和C类个人消费者在现实中很难严格区分和界定,因此狭义的跨境电商也将这部分纳入跨境零售内容。

从广义上看,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于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,通过电子商务的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、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,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,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。这一过程基本等同于外贸电商。广义的跨境电商统计对象以跨境电子商务中商品交易部分为主(不含服务部分),它既包含跨境电商交易中的跨境零售(狭义部分),又包含跨境电商B2B部分,其中B2B部分不但包括通过跨境交易平台实现线上成交的部分,还包括通过互联网渠道线上进行交易洽谈,促成线下实现成交的部分,它与传统外贸的交易流程存在较大区别。
从更广意义上看,跨境电商泛指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,是传统国际贸易商务流程的电子化、数字化和网络化,但凡涉及国际货物的电子贸易、在线数据传递、电子资金划拨、电子货运单证等方方面面的活动均在此范畴。概言之,在国际贸易环节中只更涉及电子商务应用均可称之为泛跨境电商。